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继续执行《天津市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11月23日,原市规划局印发《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规程》在科学指导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和维护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我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过渡期内控规编制和管理的科学性和延续性,经研究,继续执行《规程》,待我市地方标准出台后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2019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