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切实对标先进地区,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研究起草了《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落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结合我局当前工作实际,聚焦企业提出的堵点问题,从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和不动产登记四个方面,制定了8项具体措施,拟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包括:优化规划管理、提高控规修改工作效率、提前开展评价评估和项目策划、精简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环节、开展供地前期服务、压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间、简化基础设施项目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