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关爱版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宝坻区八门城镇)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时间:2021-10-20 09:16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宗地面积:654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18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天津市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为落实“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革命”的战略部署,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多种能源综合供应体系,减少传统化石能源消费,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新能源风力发电建设步伐,天津市为了推动分散式风力发电的开发建设,正式发布了《天津市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天津市宝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风力发电机组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宝坻区决定启动风电项目的建设。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的资格;产业定位为新能源行业;需配合宝坻区后续产业定位规划调整。

意向购地主体须前置与宝坻区发改委就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须与项目建设属地政府签订项目开发协议。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022-29998065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党政机关

关于本站| 版权信息|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徽标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本站|版权信息|网站地图|使用帮助|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