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2022年1月,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对蓟州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涉及生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项目初步选址方案,两座抽水蓄能电站拟选址在蓟州北部山区下营镇的青山岭和西大峪,总占地面积约8平方公里。项目涉及占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约1034公顷,主要包括蓟州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蓟州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和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同时涉及占用天然林林地及公益林林地。
考虑到我市电源结构以火电机组为主,电网调峰能力不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对于我市深入落实“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我局多次与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请示沟通,争取国家部委支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前期可行性分析,对接华电集团做好政策服务工作。经请示市领导同意,目前项目单位正在组织开展蓟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源结构、生态环境、地质、供水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如项目具备建设可行性,我局将积极向国家林草局申请对自然保护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国家林草局同意后,上报自然资源部申请调整或占用审批生态保护红线。
您所提出的工作建议,紧密结合我市能源发展和“双碳”工作,内容实际,针对性强,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再次感谢您对天津市规划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今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