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关爱版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5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04-24 16:28

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5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祁素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天津近海污染监控与治理的建议的建议,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了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下一步工作。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2018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2019年全面对标对表国家《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作战计划,统筹实施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四大行动,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

一、建议 “结合国家二污普查,加强近海环境容量和陆源、海源污染总量控制”。

(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水污染排海总量控制试点。按照我市渤海攻坚战作战关于水污染排海总量控制工作部署,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总量控制新思路,明确了以总氮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为重点,聚焦入海河口和入海排污口两个入海通道,坚持控源头、减排放、管通道、建制度四措并举,制定印发了《天津市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推进氮磷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固定源氮磷总量控制、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入海排污口分区分类管控等10项重点任务。结合国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积极推进氮磷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和超标整治。

二是严格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执法监管。在要求企业自行监测基础上,每季度对工业直排海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定期开展市区两级执法抽查,督促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天津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查、测、溯、治、罚工作体系,逐一排查沿海区域入海排污口,完成无人机航测、海上排查及市级核查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委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作战计划》,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海事部门等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的监督检查。编制了《天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方案》,按照行业管理职责,每月组织海事、生态环境、水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船舶靠港排放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闭环监管。

二是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工作力度。2019年以来,共组织联合执法检查10次,港航管理部门专项执法检查130余次,实现对污染物接收企业和处置单位全覆盖,查处了7家企业的10个经营不规范问题,有效规范了各个环节的作业行为,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在行业营造了不能偷排、不敢偷排、不想偷排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在原有船舶污染物接收纸质联单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天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电子联单系统,并于201910月部署上线,实现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实时动态监控。

(三)滨海新区开展的工作情况

滨海新区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和改善渤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目前,渤海综合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2019年滨海新区12条入海河流中,3条境内河流实现消劣,9条跨境河流实现境内改善;近岸海域整体水质稳中趋好,21个国控点位中,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81%,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

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工作部署,滨海新区开展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分别对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开展排查,目前已完成现场调查及数据采集工作,正在准备进行线上验收。

二是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编制了《滨海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按照查、溯、测、治、罚的原则,全面启动新一轮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空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摸排,实现排查全覆盖。加强排水口监管,封堵违法口门,在区主要河道排水口门安装了视频监控,实现24小时监控。

三是开展天津滨海新区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调查及入海主要污染物控制研究工作。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与清华大学两家单位,初步完成《滨海新区主要污染物入海通量研究技术报告》《天津市滨海新区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调查及入海主要污染物控制方案研究》编制工作。

(四)天津海事局开展的工作情况

天津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驻津单位,按照国家赋予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法定职责,强化船舶防污染现场监督检查、加强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建立与各部门联动机制等措施,致力于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船舶防污染法规体系。推动了《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发布实施,有效填补了天津市缺少船舶防污染地方立法的空白。积极开展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多次派员参加国际海事组织的各项会议,并提交管理和技术提案,完成《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等多部公约、规则的编译工作。

二是建立了船舶污染防治方面的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国家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取消了船舶防污染相关作业活动的事前审批,实现了100%网上报告,注重事中事后监管。1、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了多项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对船舶证书文书、船舶燃油加装、燃油损耗、燃油转换、燃油补给、燃油能耗报告等方面的检查;配备了船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器,开展船舶使用燃油硫含量的快速检测;积极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减少船舶因尾气排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2019年,对15起船舶燃油质量超标、不合格实施了处罚,极大地震慑了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2、在船舶水污染防治方面。始终严格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规和规章,强化船舶相关防污染作业活动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强化监管合力方面,联合商务、市场监管、港航等部门开展船用低硫燃油油品质量的联合执法检查。2019年,共查处船舶非法排放类案件14起,有效遏制了船舶非法排放行为。

三是加强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了政府主导、海事组织、企业运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天津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天津模式,构建了天津辖区污染应急设备全方位布局,目前建设了东疆、北疆、大沽口三个海上污染应急联防设备库和中心渔港、海河港区、高沙岭港区、大港港区海上污染应急设备站点也已投入使用,能够保证应急设备15分钟内上船,能够有效应对辖区2000吨海上溢油的突发事件。开展组织天津市海上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习等大型综合性演习和船舶堵漏、溢油回收等科目的专项应急演习和桌面推演,天津辖区全年共发生船舶污染事故3起,均进行了有效处置,避免了对海洋环境造成大面积污染。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了海洋生态灾害监测工作。长期坚持开展对我市重要海域赤潮早期预警监测工作。渤海污染攻坚战实施后,由原来监测大神堂海域赤潮灾害范围,扩大增加到北疆电厂取水口、大港电厂取水口、东疆湾海水浴场、大港滨海湿地、大神堂海域和临港经济区附近海域等6个海域监测站位,并同步开展水母和绿潮早期监测和应急生态预警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灾害发生和消亡的时间、种类、面积和范围等信息,每年410月份及时向市政府、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通报赤潮、绿潮、水母灾害预警监测简报。同时在局官方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提升人民群众对海洋生态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减少了海洋生态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是开展了海水入侵监测工作。2018年我市进行了海水入侵监测点位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在天津市北部(汉沽-宁河-宝坻)进行一个断面4个站位的海水入侵监测工作,分析和评估我市海水入侵强度与范围、危害,为我市开展海水入侵监测工作积累了原始数据,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议 “加强天津市近海养殖生态环境研究,强化监管与污染治理”。

(一)市农业农村委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是实施渤海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9年滨海新区完成渤海综合治理水产养殖清退30806.5亩,超额当年工作任务,其中:青静黄排水渠13532亩、子牙新河1853.5亩、北排水河14566亩、独流减河855亩。滨海新区制定《滨海新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启动34家海水工厂化尾水处理建设项目。

二是加大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调查研究和保护力度。对我市重要渔业水域环境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监测。完善项目监测方案,科学布设监测站位、监测内容、时间频次。20195月份,7月份和9月份开展三次样品采集工作,采集样品2000余个,根据监测数据编制了《天津市渔业生态环境与资源状况报告(2019年)》,为渔业行业发展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滨海新区开展的工作情况

近几年,滨海新区沿海近岸海水养殖正在逐年减少,目前拥有养殖规模约为传统池塘养殖13000亩、工厂化养殖120万平方米。按照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总体要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了水产养殖污染防控方案,针对不同的养殖方式研究制定污染治理措施。

一是针对工厂化养殖生产,采取循环水养殖模式,养殖尾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方式,部分尾水可再循环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尾水排放,并实现达标排放的目标。

二是针对传统池塘养殖生产,采取退出20%左右池塘作为沉淀净化池,实行原位净化循环,尾水达标集中排放的方式,减少尾水排放总量,利用生物综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严格控制海水养殖规模,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增减,科学优化管理,淘汰一些达不到环保要求和用水要求的养殖企业,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 “加强近海(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源)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一)市农业农村委开展的工作情况

2019年积极执行海洋伏季休渔政策,严格落实《天津市亮剑2019”渔政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天津市海域开展全天候巡航检查,针对重点水域、渔区、时段组织开展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休渔秩序。积极开展违规网具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边防、天津海警局等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打击涉渔违法行为,伏季休渔期间全市共组织渔政联合执法行动4次,组织天津、河北省交界海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2次,津冀海蜇专项品种执法行动1次。伏季休渔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297余人次,出动船艇339艘次,航行14545海里,处罚违规渔船62条,全市共计罚款73.5万。另外,我市还租用专业起网船作为休渔管理的辅助手段,用于清理海上检查发现的网具,共清理违规投放的地笼网9770条、流刺网110条、其他网具366条。我市共向天津海警局移送13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起已判决生效。

(二)滨海新区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管控自然岸线保有率和新增围填海项目。严格落实国家自然岸线管控制度,《天津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到2025年,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4.5公里,自然岸线不低于18.63公里。依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的要求,不再新批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的围填海工程。

二是落实海域动态管理。2017年由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实施动态海域项目建设,共投资近1000万元,分别在原塘沽、汉沽、大港海洋管理处分别建设三个动态海域节点,重点监控红线区的违法行为,达到海域动态管理全覆盖,并与人工巡查相结合,有效地克服海域监管盲区。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了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等相关工作,建立本市海洋生物资源数据库、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提升我市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二是开展我市海岸线以下入海排污口核查摸排工作。2019年,天津市海监总队按照天津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排,分阶段对我市海岸线以下入海排口进行了摸底排查。执法人员采取海陆统筹、车船结合的方式,借助电子遥感卫星等先进技术手段在海上和陆上对入海排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12条入海河流,15个入海排污口,333个入海排水口,共计360个入海排口。建立了天津市入海排口数据统计信息系统,逐一录入系统,实现了类别分明、权责清晰、一口一档的入海排口档案体系。

三是坚持常态化巡查巡视,开展碧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助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强对海洋倾废行为的执法巡查力度与各类涉海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破坏海洋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利用无人机技术获取岸线航拍图像并与巡查数据进行比对,建立多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便能够充分掌握我市海域环境现状,及时发现海洋垃圾并确定位置,筛选重点监管区域,高效开展工作。

四、建议 “利用好滨海新‘国家海博馆’资源,加大天津近海资源开发科普及成果展示宣传”。

国家海洋博物馆已有相应科普课《海洋之殇》,及正在开发的《海洋动物的困扰》、《海水体检报告》等科普课,着重介绍海洋塑料(包括微塑料)污染及其他污染对海洋生态、海洋生物及人类造成的危害,如何监测海水指标,如何防范治理等内容。还将会针对天津近海污染及资源开发利用,继续开发开放课程、馆校共建课程及研究课题,在世界海洋日等纪念日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借此引导观众和学生识海、爱海,增强海洋环保意识。

通过邀请专家来馆进行讲座,普及有关近海污染监控、治理、生态修复、资源开发及环境保护法规等内容。同时利用举办展板、网络、新媒体及科普课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

国家海洋博物馆建有分析实验室,本馆专业技术人员可与相关单位开展海洋生态、海洋生物及海水监测等方向的合作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引入展览及科普课堂。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继续扎实推进我市水污染物排海总量试点工作,深入实施重点入海排污口溯源和整治,持续加大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执法监管力度,促进我市海洋生态环境改善。

二是市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围绕渤海治理攻坚战任务,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开展渔政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继续强化渔业水域监测工作,为渔业资源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天津海事局加强一流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全面开展海上污染风险防范、风险区划、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污染排放监管的科技应用。推动船舶尾气监测设备在全港区的布设应用,提升船舶岸电的使用比率。提升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加大研究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配备,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做好我市海洋生态灾害常态化预警监测、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和大神堂淤泥质海滩生态系统预警监测等各项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与应急、海事、气象、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海上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信息资源共享。扩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科普范围,增强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党政机关

关于本站| 版权信息|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徽标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本站|版权信息|网站地图|使用帮助|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