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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用征收批准文件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1年第十四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处 时间:2021-09-17 14:30

津规资源准函〔202176

津南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津南区2021年第十四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函》(津南政函〔20211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葛沽镇葛沽一村、殷庄村集体土地13.3085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53人,其中劳动力34人,采取货币及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等用地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管控要求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2021917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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