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定,认定天津宁河海阔天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四至 | 土地用途 | 闲置原因 |
1 | 津宁(挂)2010-10号 | 天津宁河海阔天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宁河县造甲城镇冯台村 | 62780.34 | 东至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南至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西至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北至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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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