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2021年10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1年第四十五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07号)批准征收土地0.61256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
2、建设项目:天津津南区丰泽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3、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天津华易智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至八里台镇巨葛庄村草地、南至丰泽四大道、北至八里台镇巨葛庄村坑塘;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八里台镇巨葛庄村集体土地0.61256公顷(合9.1884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 | 0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43188 | 6.47820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18068 | 2.71020 |
合计 | 0.61256 | 9.18840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44.0万元/公顷,计88.20864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帐。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地类为其他农用地,不涉及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的安置。
六、不涉及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