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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新城镇邓善沽村征收土地公告(滨海新区征公字〔2021〕010号)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时间:2021-10-19 16:43

征收土地公告

滨海新区征公字〔2021〕010


20219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滨海新区2021年第二十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83号)批准征收土地0.40056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建设项目: 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3、土地用途: 公共设施 ;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国源路;       南:津越道;

西:海河南路;    北:津卓道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城镇邓善沽村集体土地0.40056公顷( 6.0084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28094

4.2141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11962

1.7943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0.40056

6.0084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35万元/公顷,计54.0756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9人,其中劳动力9人。采取社保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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