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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2021年第四批征收土地公告(葛沽镇葛沽一村)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时间:2021-10-19 15:50

征收土地公告

202110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1年第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01号)批准征收土地0.67173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整理储备地块(葛沽镇福企道北侧地块);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葛沽一村水浇地、西至天津市冠航阀门有限公司、南至福企道、北至天津市冠航阀门有限公司;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葛沽镇葛沽一村集体土地0.67173公顷(合10.0759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67173

10.07595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

0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0.67173

10.0759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44.0万元/公顷,计96.729120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帐。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6人,其中劳动力17人。采取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六、不涉及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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