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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监总队开展“防控疫情 法制同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来源:海监总队 时间:2020-05-10 13:25



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发等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天津市市级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控疫情 法制同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天津市海监总队立足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本职和下沉社区、指导复工复产等工作特点,深入开展了“防控疫情 法制同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根据普法责任制要求,海监总队海域执法支队和海洋环境执法支队结合辖区海域的执法巡查工作任务,将普法与疫情防控贯穿在巡查执法全过程之中,积极向已经复工复产的涉海企业宣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不能聚集性宣传的特点,海监总队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创新宣传普法模式,切实提高海监总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发挥执法人员特长,向社会公众宣传普法,引导公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获得了服务社区、企业的广泛认可。

一是将向总队全体干部职工不间断推送防疫视频、海报,组织学习以案释法案例,同时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大力推广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营造全员懂法、尚法的法治氛围。

二是制定《疫情防控手册》,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创办“战特刊”,每周一期,展现海监总队战役一线风采,开始设立“防控疫情 法制同行”专栏,宣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

三是录制防疫视频组织制作了“战役斗魔 海监在行动”等宣传视频,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的同时,教育引导干部员工不要相信传播谣言,坚定信心,依法防控。

下一步,海监总队还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开展好“防控疫情 法制同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到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引导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增强法制意识,为海监总队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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