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红旗路-南港二十四街及南港六街管廊项目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红旗路-南港二十四街及南港六街管廊项目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红旗路-南港二十四街及南港六街管廊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 27 日至2021年10月1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红旗路-南港二十四街及南港六街管廊项目总投资约62373.85万元,申请用海面积6.713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申请用海区域全部位于南港工业区填海范围内,已随区域填海施工整体完成填海。本项目填海工程位于“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已填成陆图斑”,项目所在图斑属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第一批、第二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中的已获批的备案图斑,申请用海区域位于报备图斑内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