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妈祖经贸园海上娱乐项目用海
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妈祖经贸园海上娱乐项目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妈祖经贸园海上娱乐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妈祖经贸园海上娱乐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妈祖经贸园内。申请用海面积52.3900公顷,申请用海年限为25年,总投资 2000 万元。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中的旅游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和围海中的港池、蓄水,本工程不占用自然岸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