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大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项目名称:大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
水运工程科学研
究院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大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申请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为5.6855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3.4180公顷,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变电站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塔基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工程总投资约9.3732亿元,拟申请变电站、塔基、电源线用海期限为50年,施工栈桥申请用海期限为1年。申请用海区域全部位于南港工业区填海范围内,已随区域填海施工整体完成填海。本项目填海工程位于“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已填成陆图斑”,项目所在图斑属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第一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中的已获批的备案图斑,申请用海区域位于120109-0067图斑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