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2017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我区土地管理严格的按照《规划》执行。为推动我市清洁能源使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2019年我市陆上集中式、分散式风电项目,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在确保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规划修改,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宁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涉及国投天津宁河50MW风电项目(二期)规划修改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30天,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涉及国投天津宁河50MW 风电项目(二期)
规划修改方案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