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市蓟州区“气代煤”气源管道
工程项目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2017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我区土地管理严格的按照《规划》执行。为推动我市清洁能源使用,优化能源结构,贯彻落实天津市蓝天保卫战精神,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在确保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规划修改,组织编制了《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市蓟州区“气代煤”气源管道工程项目规划修改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30天,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附件:《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市蓟州区“气代煤”气源管道工程项目规划修改方案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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