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津南区天津赛维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台移动泵车项目容积率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具体内容如下:
该项目位于津南区咸水沽镇,该项目于2006年4月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建筑面积2730平方米。现建设单位拟在项目区内进行扩建一栋厂房,扩建后指标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申请履行容积率调整程序。经审核,项目扩建后用地指标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该项目容积率调整方案于2018年10月10日经专家评审会论证通过,现将该项目拟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项目容积率调整有异议者,可在上述公示期内与津南区规划分局联系。
联系电话88510005 联系人: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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