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常明津(2020)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190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常明因保管不善,将开发区新城西路55号4号楼1202室,津(2020)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19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常明
202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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